——2015年7月21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
省環境保護廳
省環境保護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要求,現將我廳關于省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和審議意見的處理結果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積極推動相關問題的整改
針對省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指出的問題和審議意見,我廳高度重視,多次組織廳務會研究部署整改落實。一是嚴格落實責任。按照工作職責,對報告和審議意見提出的問題進行梳理,明確廳內部處室、市州環保部門的責任,要求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加以解決。二是開展專項行動。下發了《關于集中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執法嚴厲打擊非法排污行為專項的通知》,2014年10月25日-12月25日,以省人大發現的問題為重點,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了專項執法行動。三是強化督查督辦。2014年11月26日,報請肇雄常務副省長約談長沙、株洲和婁底三市以及寧鄉、石峰、醴陵、桃江、冷水江五縣(市、區)政府負責人,要求被約談的地方政府自覺接受省人大監督,嚴肅認真抓好整改。同時,下發了《關于嚴肅查處各地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存在污染問題的通知》,由廳領導帶隊對株洲、婁底等地開展現場檢查,督促地方限期整改有關問題。長沙、株洲、婁底等市州政府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寧鄉縣環保局聯合電力、公安等部門以及相關鄉鎮開展大氣污染集中整治行動,15家企業被依法斷電停產。桃江縣強力推動整改落實,今年已立案查處違法排污企業100家。目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我廳將跟蹤督促指導解決。同時,舉一反三,推動各市州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全面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四是著力完善相關工作機制。認真落實國家、省里系列政策措施。同時,啟動了《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前期工作,正在按計劃推進《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制訂和《湖南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修訂工作,今年5月,聯合相關部門赴外省和市州開展調研,根據調研結果,正在完善相關內容。
二、積極行動,扎實推進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
根據工作職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省人大的相關要求,2014年以來,我廳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著力完善工作體制機制,重點抓好了以下幾項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進責任體系建設。在前期工作基礎上,報請省委、省政府出臺《湖南省重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暫行)》和《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明確了省政府啟動環境問責的6種情形,同時,明確了各級政府、34個省直部門、社會各有關方面的環境責任清單,加快推動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環境責任網絡體系。今年以來,為推動落實地方政府整治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下發了《湖南省環境保護綜合督查工作指導方案》,明確分3年時間對14個市州開展綜合督查工作,今年已啟動對湘潭、常德等市州的環境綜合督察。
(二)深入推進相關整治方案的實施。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為導向,與各市州簽訂責任狀,進一步明確整治目標任務,深入推動《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珠三角及周邊地區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限期治理方案》實施。制定了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全省2015年PM10濃度比2014年下降3%,同時,確定了747個整治項目,結合省政府績效考核,我廳加大檢查督促力度,整治項目已完成330個。為加快推進環保部《珠三角及周邊地區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限期治理方案》中下達我省的114個項目的建設進度,7月17日,我廳組織對工作進展相對滯后的31家企業負責人實施了約談。
(三)突出抓好重點工業行業污染整治。以鋼鐵、水泥、有色等行業為重點,持續推進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2014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比上年下降2.7 %和6%,2015年上半年預計同比下降8.28%和16.7%。一是加強企業整治整合。進一步嚴格環境準入,同時,積極推動企業整治整合,入工業園區轉型升級。二是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全省1300余家企業實施了清潔生產審核,液態高鉛渣還原等先進適用技術得到推廣應用。三是加快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全省39臺省管火電機組、65條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達到新排放標準要求,長沙電廠全面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四)深化機動車排氣污染整治。針對機動車排氣污染日趨嚴重的問題,積極協調各級各有關部門協同加強整治。一是加強機動車監管能力。長沙、株洲等市成立機動車排氣監管中心,按照新標準,全省共建立110條機動車排氣監測線,對52萬余臺機動車發放了環保標志。二是嚴格機動車環境準入。明確各地不得轉入不符合國家階段排放標準的機動車,同時,長沙市已對黃標車進行區域限行。三是加大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力度。報請省政府出臺了《湖南省加快推進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工作方案》,明確了相關部門責任和市州淘汰任務,正在加快推進相關工作。
(五)積極推進長株潭三市聯防聯控。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推動長株潭三市協同治理。一是開展專項檢查行動。以火電、水泥等工業企業和燃煤鍋爐為重點進行專項檢查,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二是加快推進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老工業區轉型升級。株洲清水塘株冶、株化等企業已啟動實質性搬遷前期工作;湘潭竹埠港28家企業已全部關停。三是組織制定《長株潭地區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工作方案》。針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發生率高的問題,組織制定了特護期方案,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見。
(六) 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一是積極推動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為進一步查清污染底數,今年3月起,在全省組織開展了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截至6月底,全省共檢查工業園區131個、企事業單位16197家。二是加快推進網格化環境監管。報請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實施意見》,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加快推進網格化環境監管,積極推進精細化管理。三是大力開展計劃執法。制定下發了2015年執法檢查計劃,對全省所有排污單位實行了“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的環境執法檢查,進一步加大對重點問題督查督辦力度。
(七)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一是推動陽光執法。結合新環保法宣貫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強化監管責任追究,嚴格規范和約束執法行為。二是加強公檢法聯動。聯合省公安廳、省高院、省檢察院出臺《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見》,成立了省公安廳駐環保廳工作聯絡室,相關制度逐步完善,其中湘潭市宋某等2人露天焚燒廢電線電纜構成污染環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三是進行掛牌督辦。“6.5”環境日對外公布了全省掛牌督辦的28起典型違法案件,其中湘潭市某公司被按日計罰處罰70萬元。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全省共責令停止建設企業277家、停產1109家、限期改正或治理1075家、關停取締527家,查封扣押45起,向公安機關移送適用行政拘留案件44起,有效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
(八)全面拓展整治新途徑。在依法加強行政管理的同時,積極推動落實相關市場、經濟等政策措施。一是全面實施環境信息公開,暢通微博、“12369”等信訪投訴渠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二是穩步推進排污權交易、企業環境行為信用等級評價等工作,調動企業治污的積極性、主動性。三是加強科技支撐。進一步夯實基層監測、監察能力,建成14個市州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報預警系統,開展了大氣污染源解析、排放清單編制等工作,積極推動發展環保產業,提升了整治科學性。四是廣泛推動社會公眾參與。組織制訂了《湖南省公民環境保護行為準則》,在全社會積極培育、推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在省人大常委會的重視和監督下,通過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方面,相關工作體制機制逐步完善,初步形成齊抓共管的整治合力,另外一方面,環境空氣質量得到一定改善。2014年,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1996)進行評價,14個市州城市達標率為91.2%,比2013年上升5.3%;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進行評價,長沙、株洲、湘潭、岳陽、常德、張家界6個環保重點城市達標率為67.4%,其中,長沙、株洲、湘潭三市達標率為64.2%,同比上升8.7%。2015年1-6月,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進行評價,14個市州城市達標率為71.8%,其中長沙、株洲、湘潭、岳陽、常德、張家界6個環保重點城市達標率為70.9%,同比上升14.7%;長沙、株洲、湘潭三市達標率為69.9%,同比上升15.4%。今年6月,長沙市達標率100%,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全國靠前。
三、狠抓落實,不斷深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大氣污染問題成因復雜,呈多因素交叉、疊加影響的態勢,盡管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但我省環境空氣質量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較大差距,還面臨經濟結構調整難度大、城市面源污染控制任務多、機動車排氣污染日漸突出等諸多問題和實際困難,既要“多還舊賬”,又要“不欠新賬”。下一階段,在省人大的監督和指導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和安排,我廳將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扎實推進各項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進一步抓責任落實。深入推進《湖南省重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暫行)》和《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的貫徹落實,完善評價、考核、獎懲制度,全面推進環境綜合督察,縱向上,確保各級政府守土有責,橫向上,確保相關職能部門各盡其責,真正做到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果嚴懲。
二是繼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深入推進生態補償、排污權交易等政策措施實施,采取綜合手段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緊密銜接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內容,加快《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制訂和《湖南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修訂,及時調整機動車船污染防治等內容后上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三是突出抓好重點領域整治。按照《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和年度實施方案,以問題為導向,加強工業企業、機動車排氣、燃煤鍋爐等專項污染整治,切實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同時,爭取國家更多的政策、資金和項目支持,積極拓展環保投融資渠道,吸引更多的社會資金參與污染整治。
四是實施更嚴格的環境執法監管。按照國務院有關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要求和“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加快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全面推進計劃執法和社會監督,并始終保持高壓態勢,“零容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
五是進一步加強科技支撐。積極學習外省市的好經驗、好做法,支持大氣污染防治先進技術、工藝、產品、裝備推廣應用,同時,進一步加強基層監測、監察能力,系統開展相關科學研究,夯實工作基礎,切實提高大氣污染防治精細化水平。
六是深入推進長株潭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加快推動出臺實施《長株潭地區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強聯防聯控,統籌推動三市在工業企業整治、建筑工地及道路揚塵防治、機動車排氣監管等方面協調行動,有效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