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鄉鎮人大窘境的具體表現
(一)鄉鎮人大權力薄弱
我國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鄉鎮人大主席團的常設性,鄉鎮人大主席團可以行使的職權空洞、抽象,缺乏實質性和可操作性。鄉鎮人大主席團只能在人民代表大會期間行使職權,負責主持召開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每次會議。閉會期間,鄉鎮人大仍然運轉卻沒有法律依據作為支撐,因此鄉鎮人大成了空架子。如果鄉鎮主席團在閉會期間停止運轉,那么會嚴重影響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作用的發揮,及鄉鎮人大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鄉鎮人大權威虛弱
鄉鎮人大是權力機關,它在同級政權體系中處于主導地位,與鄉鎮政府的關系是產生和被產生、決定和被決定、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鄉鎮人大這一地位并未得到體現。很多人都認為鄉鎮一級的權力機關是鄉鎮黨委政府。甚至有些鄉鎮干部也把人大視為黨委政府的一個部門。鄉鎮人大權力機關的位置、工作重要性只是體現在法律層面上,現實中卻是被邊緣化,工作被虛擬化
(三)角色定位不明
鄉鎮人大主席團只能在人代會期間行使職權,大部分鄉鎮人大沒有內設機構和人員。人大閉會期間,鄉鎮人大成了空架子,鄉鎮人大副主席大多是“光桿司令”。鄉鎮人大主席人大主席分管或兼管政府工作,過多地參與本應屬于政府職責范圍內的經濟、計劃生育等工作。可以說是“荒了自家田,種了別家地”。
(四)缺少經費保障
開展代表活動,需要一定的經費保障,才能使活動正常進行下去。如果缺少經費或經費緊張,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活動長期性、持續性、有效性。
(五)人大代表履職宣傳不到位
人大代表將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難題向人代會提交了議案。在代表的努力,大會的抉擇下,關系人民群眾安危冷暖的典型事件得到解決。但是由于缺少相關媒體輿論的有效報道,無法提升人民群眾的認知感、參與度,不利于營造群眾向人大代表進行訴求的社會氛圍。
二、窘境的成因分析
(一)對鄉鎮人大的性質、地位和作用認識不清
許多人都認為,鄉鎮一級的權力機關是鄉鎮黨委,而不是人大。理由是黨領導一切,把黨的領導地位同人大的法律地位混為一談。這種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工作方式,嚴重違背了法律規定。這種錯誤傾向,勢必影響鄉鎮人大權威的樹立和職能作用的發揮。
(二)鄉鎮人大工作的開展缺乏法律保障
視察、檢查中提出的建議意見難落實。由于法律上沒有具體規定,鄉鎮人大自然感到無能為力。這樣久而久之就會變成一種形式。由于代表并非專職化,一些代表由于工作忙而不參加代表活動,有些代表雖然參加活動,但也很少發言,代表作用不明顯,使得群眾心聲難以傳達。
(三)法律規定缺乏實操性
由于憲法和法律對地方人大的常設機構只規定到縣級以上,對鄉鎮人大主席團,特別是閉會期間主席團的職能、作用沒有明確規定,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鄉鎮人大工作的深入開展。鄉鎮人大不設常設機構,鄉鎮人大主席團主要負責主持召集鄉鎮人代會。而閉會期間大量的、經常性的工作,如監督鄉鎮政府工作、組織代表開展活動、反映代表和人民群眾的意見要求等,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由鄉鎮人大主席團負責。沒有常設機構,法律賦予鄉鎮人大的不少職權在實際工作中難以操作,無法真正行使。
(四)自身建設不足
鄉鎮人大在自身建設雖然取得可喜的進步,但與形勢任務的要求仍有差距。對人大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學習、理解和掌握不夠;人大工作思路不夠開闊,調研工作也不深不全不細,有時提出的建議意見缺少超前性和針對性;人大工作的宣傳、信息報送的質量還不多不及時。同時在探索創新方面也缺少動力。當然,還有鄉鎮人大機構設置不統一,人員少,力量薄弱。
三、對策
(一)提高思想認識
面對困境,遇到難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為眼前暫時的問題而退縮。我們需要承認目前的困難,用科學的方法武裝自己,逐漸化解困境,解決問題。鄉鎮人大作為我國基層的國家權力機關,是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認識鄉鎮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干部自身科學文化水平,廣泛聽取人民群眾意見建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促進鄉鎮人大工作順利開展,深入發展。
(二)完善法律法規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城市化進程的推進,社會矛盾日益集中化、突發性、尖銳化。平衡好各個利益群眾間的社會矛盾,加強法制建設,發展民主政治,實現社會共治,都需要健全和完善鄉鎮人大制度。
鄉鎮緊密聯系人民群眾,最能了解群眾心聲,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如果鄉鎮人大在閉會期間沒有常設機關履行職責,處理日常事務、化解矛盾糾紛,影響鄉鎮人大工作的順利開展,也難以保證工作的持續性,穩定性。因此要堅持推進依法治國,健全和完善人大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三)加強人大自身建設
鄉鎮人大干部,要重視和強化政治理論和法律知識學習,增加知識理論的儲備。要正確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系,在學以致用。把學習理論與解決人民群眾實際矛盾糾紛結合起來,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活動,拓展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要選出的代表應德才兼備,既具有履職之能,又具有履職之德,才能勝任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的重任。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反映群眾心聲。二是要廣泛開展代表向選民述職活動,將代表履職情況置于選民的監督之下,增強其責任感、使命感。抓好代表活動。要不斷深化代表活動的內容,豐富代表活動的形式,提高代表活動的實效。三是要從尊重代表民主權利、關注民生的目標出發,高度重視代表建議意見的交辦、督辦和落實工作,跟蹤問效。處理好同社會媒體、自媒體的關系,切實提高辦理質量和水平,激發人大代表履職的熱情,提高代表活動的積極性、群眾廣泛參與度。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基層國家權力機關,是促進基層民主法治進程的一線,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最前沿,推動我國社會共治的典型代表。因此,要加強鄉鎮人大的建設,充分發揮鄉鎮人大的作用,堅持在基層一線,決不能因為暫時的困境而退居二線,甚至喪失自己的底線。要充分發揮鄉鎮人大基層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緊密聯系群眾,推進法治中國。(責任編輯:劉舒尹)
來源:湘西州古丈縣古陽鎮人大主席團
作者:羅文慶 田肖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