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凝聚合力促辦理。代表建議工作是一項涉及人大代表和有關機關、部門的系統工程,只有認識統一、同心協力才能做好。為此,桂東縣人大首先著重加強了制度建設,出臺了《桂東縣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工作辦法》,該《辦法》不僅對代表建議的辦理程序、辦理要求、評價標準、督辦方式、表彰和處罰進行了細化,還新增了對代表提出建議的相關要求和常委會工作部門幫助指導代表提高代表建議質量等程序,有力地促進了縣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進一步走向正規化、規范化、制度化,從制度上保證了有關方面既各負其責又密切配合。其次,定期召開縣人大常委會和“一府兩院”有關方面聯席會議,及時統一思想認識并對有關建議進行會診、研究和溝通,共同推進工作開展。第三,堅持雙向溝通交流制度。各承辦單位在辦理工作結束后向縣人大常委會報送辦理情況報告,縣人大常委會定期向有關方面和各承辦單位書面通報代表建議辦理進展情況,表揚先進,鞭策落后,推廣經驗,積極營造相互學習借鑒、共同促進提高的辦理氛圍。
二是多方發力求實效。就是有關各方在“人大主導、政府主辦、代表參與、各方配合”的原則下,多管齊下,共同致力于問題的解決。縣人大常委會建立了各辦委分工督辦制度,即由各辦室在所聯系部門的承辦件中,每年確定1-2件重點件進行督辦,督辦過程由提建議代表和新聞媒體全程參加,督辦結果向社會公布,向常委會報告。去年,把7月份作為代表建議督辦月,對縣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所提建議辦理情況進行集中督查。各承辦單位和部門堅持“請進來,走出去”,自覺把建議辦理置于代表監督之下,實行“開門辦理”,真心實意納言,腳踏實地解決,以達到交、轉辦雙方和代表及人民群眾滿意為目的,積極爭當年度先進。
三是表彰引領顯活力。近年來,為進一步推動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深入開展,不斷提高代表建議質量,縣人大常委會堅持每年召開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會議,對如何提出高質量的建議和做好辦理工作提出要求,并對年度優秀人大代表建議和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先進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充分調動了人大代表提交代表建議和承辦單位辦理代表建議的積極性,促進了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扎實開展。(責任編輯:劉舒尹)
來源:桂東縣人大
作者:李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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