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3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
省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志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現將201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一、審計報告指出:“輸變電工程項目投資超批復770.90萬元。”
整改情況:根據審計整改要求,我公司于2014年10月向省發改委提交了調整概算請示,省發改委已同意調整并正在辦文。
二、審計報告指出:“部分項目違反項目建設程序,未批先建。”
整改情況:由于原有候機樓面臨巨大運營壓力,我公司2009年6月啟動了T2航站樓擴建工程和與之配套的陸側路網項目,為確保與市政飲水工程同槽施工,在省市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場外供水、供氣工程先行啟動建設,之后加緊與省發改委溝通,于2012年12月補辦了供水、供氣工程立項手續。今后,我們將提前做好規劃,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實施。
三、審計報告指出:“現場變更簽證個別項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況: 2014年1月和3月,我公司分別出臺了《基建工程和設備采購價款結算管理辦法》和《長沙黃花國際機場飛行區東擴工程管理辦法》等項目投資管理制度(含簽證制度),以提高今后項目建設的投資管理水平。
四、審計報告指出:“違規在當地征拆包干經費中列支其他費用184.40萬元。”
整改情況:在長沙黃花國際機場擴建工程中,征地拆遷費用由湖南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打包給長沙縣政府予以實施。在實施過程中,湖南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全程參與了拆遷工作,并列支184.40萬元拆遷管理費。根據審計要求,我們已于2014年8月將列支的費用返還長沙縣。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