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8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
省人大常委會委員
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何訓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根據省人大常委會2014年立法計劃,省人民政府擬定了《湖南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現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該條例的立法工作,經歷了三年多時間,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和財政經濟委員會提前介入,共同組織了調研論證。今年6月,書面征求了各市州人大內司委的意見和建議。7月上旬,內務司法委員會與財政經濟委員會分別到衡陽市、岳陽市、株洲市和湘潭縣進行了立法調研,召開有關單位負責人和企業代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負責人、大學生代表等參加的《條例》草案征求意見座談會。7月9日,謝勇副主任主持召開了省委組織部、省發改、工商、編辦、民政、教育、財政、國稅、質量技術監督等省直單位負責人座談會,征求對《條例》草案的意見和建議。7月17日,內務司法委員會在征求財政經濟委員會意見后,召開第13次全體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F將審議意見報告如下:
內務司法委員會和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根據黨的十七大、十八大關于“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要求,為促進人力資源統一管理、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制定《湖南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很有必要?!稐l例》草案與國家法律法規不相抵觸,是基本可行的。兩委還提出了如下修改意見。
一、關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范圍界定的問題。人力資源市場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既有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又有公益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還有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但《條例》草案第12條只列了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議增加有關公益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規定。第13條至第16條規定了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條件、業務范圍等,但是對公益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準入條件、業務范圍等沒有作出具體規定,同時,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分支機構設立、跨地進行人力資源服務行為也沒有作出規定,建議在《條例》草案中增加有關規定。
二、關于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經營范圍和保障問題?!毒蜆I促進法》規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不得開展經營性服務活動。建議第17條明確規定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免費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不得從事經營性服務活動,并明確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工作經費,由財政提供相應保障。
三、關于法律責任問題?!稐l例》草案第七章法律責任中的有些條款還需進一步完善。1、第34條第(六)項、第(十)項,法律責任中沒有設定對應條款,建議第43條中增加有關法律責任。2、對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違法經營且情節特別嚴重的,法律責任中沒有規定嚴格的退出機制,建議在第43條中,明確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后,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3、條文的行政處罰幅度過大,建議第40條、第42條對處罰幅度進一步細化。4、建議第44條作以下補充規定:人力資源服務主管部門對于違反《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并依法應予處罰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或者移送主管部門。5、建議增加對失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聲譽懲戒制度的規定,建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黑名單公開發布制度。
四、關于部分條款文字表述問題。建議第1條“促進人力資源高效開發和合理配置”之后增加“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秩序”; 第10條第一款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之前加“經營性”;第15條第二款修改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原許可機關辦理變更手續”;第34條第(三)項改為“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人員招聘服務”。 建議第16條對“人力資源培訓”與“職業培訓”兩者概念予以明確;第38條第二款沒有必要專門對省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作出規定,建議予以刪除。
以上意見,請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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