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人大常委會: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15年監督工作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委托檢查水污染防治法貫徹實施情況的通知》及《湖南省人大常委會2015年監督工作計劃》的安排,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對全省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情況進行檢查。現將《湖南省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2015年4月30日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方案
根據《湖南省人大常委會2015年監督工作計劃》,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對全省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水污染防治法)和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情況進行檢查,結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委托檢查水污染防治法貫徹實施情況的通知》精神和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按照監督法的規定,依法對履職監管、流域和區域水污染防治、飲用水安全保障、工農業水污染防治等,組織開展執法檢查。通過檢查,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意見,督促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更好地履行法定職責,嚴格執行水污染防治有關法律制度,推進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切實保護和改善水環境,有效保障飲用水安全,促進水污染防治法全面貫徹實施,為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和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二、檢查內容
這次執法檢查,力求全面檢查水污染防治法和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在湘資沅澧四水流域和洞庭湖區的執行情況。主要檢查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
1、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法和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情況。主要檢查:(1)水污染防治的標準、規劃、監管、制度及措施的落實情況;(2)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實施情況;(3)水污染防治財政資金安排和使用情況;(4)聯合執法、查處違法行為的情況。
2、工業水污染防治情況。主要檢查:(1)各地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排放監測制度實施情況;(2)排污許可證制度執行情況;(3)工業園區的水污染防治情況;(4)涉水工業項目的審批、建設和污染防治等情況;(5)企事業單位排放水污染物申報登記情況;(6)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落后工藝和設備的淘汰退出情況。
3、城鎮水污染防治情況。主要檢查:(1)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及配套設施的建設運營情況;(2)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情況。
4、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情況。主要檢查:(1)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情況;(2)農藥和化肥等面源污染防治情況。
5、船舶水污染防治情況。主要檢查:(1)碼頭和水上加油站建設和監管情況;(2)船舶排放污水的防治情況;(3)運輸油類或有毒貨物的防護情況;(4)河道采砂水污染防治情況。
6、飲用水源地保護情況和其他特殊水體的保護情況。主要檢查:(1)飲用水安全檢測情況;(2)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有無排污口、有無法律禁止的建設項目;(3)飲用水源保護區、重點水庫網箱養殖情況;(4)地下水污染防治情況;(5)水污染事故的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情況。
三、組織領導
根據監督法的規定,成立省人大常委會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組。執法檢查組由常委會組成人員、有關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組成。
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省人大常委會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君文任組長,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彭憲法任副組長。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內設組織組、綜合組、新聞組、材料組。辦公室主任由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彭憲法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祁圣芳、省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鄒學明、省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姜玉泉、省人大農業委委員劉慧雄、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龍朝陽和王向前擔任(人員名單及分工安排附后)。
協調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的執法檢查前期暗訪、調研活動,憑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工作證進行。執法檢查工作證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制發和管理。
檢查組分7個小組。每組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或秘書長帶隊。小組組長分別由省人大專門委員會或常委會工作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擔任。組員由常委會組成人員、專門委員會委員和省人大代表組成。各小組邀請1-2名專家參加檢查。省發改委、科技廳、經信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委、林業廳、衛計委、工商局、質監局、畜牧水產局各派1名廳級領導協同檢查。小組工作人員從執法檢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和組長所在部門抽調。
四、檢查時間、對象、分組和方法
1、檢查時間:2015年5月至9月。
2、重點檢查對象:省人民政府及其發改、科技、經信、財政、國土資源、環保、住建、交通運輸、水利、農業、林業、衛計、工商、質監、畜牧水產等相關部門。
3、檢查地點及分組安排:第一組檢查長沙市和岳陽市;第二組檢查衡陽市和株洲市;第三組檢查湘潭市和婁底市;第四組檢查邵陽市和益陽市;第五組檢查常德市和懷化市;第六組檢查張家界市和湘西自治州;第七組檢查郴州市和永州市。
4、檢查方式:執法檢查主要采取聽取匯報、會議座談、實地檢查、個別走訪、隨機暗訪、調查核實等方式進行,做到執法抽查與自查自糾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聽取匯報與接受舉報相結合,法律監督與輿論監督相結合。協調小組辦公室值班電話兼傳真:0731-85309446。接受咨詢、舉報和投訴電話:0731-85309373。
五、工作步驟
整個執法檢查活動分為組織發動、自查自糾和全面檢查、情況綜合和審議三個階段。
(一)組織發動階段(4月-5月)
1、執法檢查方案經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審定后,向全省公布并下發。
2、5月8日,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召開電視電話動員會議,部署安排全省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工作。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于來山主持會議、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君文作具體工作部署,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講話,省人民政府和各重點檢查對象提供書面匯報材料。參加會議人員: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負責人;省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各市州設立分會場,參加會議的人員由各市州人大常委會確定。
3、協調小組辦公室開展前期調研,了解掌握相關情況,研究確定有關事宜。
(二)自查自糾和全面檢查階段(6月-8月)
1、6月,省直相關部門根據執法檢查方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工作方案,開展自查自糾。
2、各市州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水污染防治法貫徹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或執法調研,并于7月15日前將檢查或調研情況報告報送協調小組辦公室組織組(電子郵箱:srdzfjcb@163.com,聯系電話:0731-85309446)。
3、7月,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各小組分別研究制定各自的檢查工作方案。
4、7月上旬,省直相關部門根據執法檢查的要求和內容,提供相關背景材料,并送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
5、7月下旬,協調小組辦公室匯總各重點檢查對象的自查自糾工作情況。
6、7月下旬,執法檢查組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集中學習水污染防治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開展專題培訓。
7、7月下旬,各檢查小組下發工作方案。
8、8月上旬,執法檢查組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省人民政府及省直相關部門關于水污染防治法貫徹實施情況和自查自糾情況的報告,對有關工作進行具體部署。
9、第二次全體會議后,各小組分別開展檢查。8月20日前,各小組完成檢查任務,面上執法檢查工作結束。
(三)情況綜合和審議階段(8月-9月)
1、8月下旬,各小組完成檢查報告。
2、9月上旬,協調小組辦公室材料組擬出執法檢查報告稿。
3、9月中旬,執法檢查組召開第三次全體會議,討論修改執法檢查報告稿。
4、9月中旬,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審定提交常委會審議的執法檢查報告。
5、9月下旬,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執法檢查組關于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省人民政府關于水污染防治法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
6、10月下旬,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向省委常委會議報告執法檢查情況。
六、新聞報道
協調小組辦公室新聞組負責執法檢查的新聞報道工作,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對執法檢查有關活動進行及時、準確的報道。
全省各新聞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報道活動,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既要曝光突出問題,也要宣傳正面典型,特別要注重對整改落實情況的報道。
執法檢查所到地方的主要新聞媒體應加強對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工作的宣傳報道。
七、注意事項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項規定要求,輕車簡從,簡化形式,注重實效。執法檢查組要依法履行職責。要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熟悉和掌握背景資料,圍繞執法檢查重點,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全面、準確了解情況,既要總結經驗,也要了解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研究探討解決問題的思路和對策。執法檢查組不直接處理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具體問題和群眾來信來訪。
附件:省人大常委會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人員名單及分工安排
省人大常委會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工作
協調小組辦公室人員名單及分工安排
根據《湖南省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方案》的要求,設立省人大常委會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下設組織組、綜合組、新聞組、材料組四個組。人員名單及分工安排如下:
辦公室主任由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彭憲法兼任,負責辦公室全面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名單及分工如下:辦公室副主任、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祁圣芳對辦公室工作進行協調,并負責組織組工作;辦公室副主任、省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鄒學明,辦公室副主任、省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姜玉泉和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劉慧雄負責綜合組工作;辦公室副主任、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龍朝陽負責新聞組工作;辦公室副主任、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王向前負責材料組工作。
組織組負責執法檢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溝通銜接、會議組織、資料編印、簡報編發、后勤保障等具體工作,協同綜合組制定執法檢查方案和各小組的檢查工作方案。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執法檢查辦公室主任葉正高任組長。
綜合組會同組織組制定執法檢查方案和各小組的檢查工作方案,負責前期調研和明察暗訪工作,銜接組織全面檢查、匯總調研和明察暗訪情況等工作。省人大環資委監督處處長劉帥任組長。
新聞組負責制定執法檢查宣傳報道工作方案,做好執法檢查全過程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的組織工作。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新聞宣傳處處長彭曉春任組長。
材料組負責起草領導講話、常委會執法檢查報告、反饋意見等文字材料。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辦公室主任李向軍任組長。
協調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從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人大農業委、省人大環資委、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等部門抽調,從省環保廳抽調一名熟悉業務的處級干部作為辦公室綜合組工作人員;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改委、科技廳、經信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委、林業廳、衛計委、工商局、質監局、畜牧水產局各明確1名處級干部作為執法檢查聯絡員。
執法檢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值班室設在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執法檢查辦公室,電話兼傳真0731-85309446,電子郵箱:srdzfj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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