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養法治新常態,關鍵在于各級領導干部嚴格依法辦事,基礎是全民守法。“人治思維”應向“法治思維”轉變,才能避免法律懸空、制度空轉。“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特別是干部和人大代表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而應帶頭守法、依法辦事,擔當起涵養法治新常態的建設責任。
當事人做為一名基層干部和人大代表,要懂得手中的權力來源于人民的授予,必須用于為人民服務,而不是以權謀私,徇私枉法。法治就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就是最大的規矩,做為干部和人大代表就應該帶頭遵守法律。“憲法和法律高于一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對當事人的處理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在全社會厲行法治的大環境下,不管是誰?不管地位多高?不管牽涉到誰?觸犯法律,都要依法嚴厲查處,決不姑息。“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嚴格執法才能確保法律公正、有效實施,才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才能保障人民群眾權益。(責任編輯:劉舒尹)
來源:東安縣人大
作者:唐明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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