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
2014年5月28日
2013年9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情況的報告》、省人民檢察院《關于貫徹執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決議的情況的報告》。會后,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向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出關于轉交《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情況的報告》和《省人民檢察院關于貫徹執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情況的報告》審議意見中涉及政府工作的建議的函。按照監督法和我省監督條例的規定,我委對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辦理情況進行了跟蹤督辦并到部分市州進行了抽查。2014年5月16日,內務司法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對省人民政府報送的審議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進行了認真審議。現將審議意見報告如下:內務司法委員會認為,省人民政府重視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辦理工作,及時研究處理方案,認真進行整改。內務司法委員會原則同意省人民政府對審議意見的研究處理結果,對辦理情況表示基本滿意。內務司法委員會建議省人民政府對審議意見指出的問題已經整改落實的成果要加以鞏固,正在整改的要加快進度,盡快完成整改任務,對整改難度大的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切實落實好常委會審議意見。省人民政府要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加大對司法機關的經費、裝備保障力度,適時調整縣級“兩院”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確保在2014年底前完成政法機關基礎設施建設債務化解工作;探索建立大要案辦案成本補償機制,杜絕利益驅動;加大法院“科技法庭”建設和檢察機關偵查信息化建設投入力度;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機制。針對司法機關及執業律師依法查詢當事人身份、房產、工商注冊、銀行等相關信息難的問題,督促行政機關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營造良好司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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