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
省人大常委會委員
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朱新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2014年5月21日,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第 16次全體會議、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第16次會議聽取了省財政廳《關于2014年我省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安排及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并對2014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進行了初步審查。現將審查結果報告如下:
2014年,中央分配我省地方政府債券額度183億元。省人民政府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省級安排78億元,轉貸市縣105億元。按照規定,地方政府債券全額納入預算管理,市縣政府使用的債券資金由省級財政轉貸,納入市縣政府預算。因增加債券收入省級預算收支發生變化,省人民政府向本次常委會會議提出了2014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2014年省級預算總收入調整為2470.8億元,與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批準的省級預算相比增加183億元,省級預算總支出調整為2470.8億元,與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批準的省級預算增加183億元,其中省級財政支出增加78億元,轉貸市縣地方政府債券支出增加105億元。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安排及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符合國家要求和我省實際,是可行的。建議批準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
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要嚴格預算管理,申請轉貸債券的市縣政府應當及時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并報同級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要加強對債券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債券資金發揮效益。各級政府要建立債務償還機制,落實償還責任,切實防范政府債務風險。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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