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
省人民政府對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轉交全省農民合作社發展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的函》(湘常辦函〔2013〕22號,以下簡稱《審議意見》)高度重視,及時組織省農辦等17個部門進行認真研究,提出了處理方案,并征求了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意見?,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一、關于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問題
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合作社發展,省長杜家毫多次強調要支持發展農民合作社,加快現代農業發展;分管副省長張碩輔經常深入農民合作社,問計問策,加強指導。2013年10月17日,副省長張碩輔在常德澧縣主持召開全省農民合作社經驗交流會議,總結近年來我省農民合作社發展經驗,分析當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部署加快農民合作社發展的工作舉措。省政府各有關職能部門全力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特別是對《審議意見》提出的要求,各部門緊密結合自身職責,研究切實可行的處理方案,狠抓制度落實、責任落實、工作落實。如省農辦將《審議意見》的各項要求當作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重要抓手,當作加快構建以家庭經營為基礎、以合作與聯合經營為紐帶、以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重要一環,認真研究,制定出臺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政策文件,采取切實措施,引導和推動農民合作社發展壯大。
二、關于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問題
省人民政府及各職能部門進一步加大了對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扶持力度,出臺相關政策文件、加強資金扶持引導、抓好工作銜接落實。一是切實優化環境。省人民政府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于2013年10月15日下發了《關于加快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意見》(湘政發(2013)34號)。文件將《審議意見》關于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培育和扶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完善合作社用地審批制度、加大對農民合作社人才培訓等內容逐一明確,在資金、項目、稅費、人才、用地等方面提出了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細化措施,使《審議意見》所提的問題真正得到采納、貫徹和落實,為農民合作社的發展營造了更加寬松的政策環境。2013年 10月25日,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又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通知》(湘辦〔2013〕52號),及時解決土地流轉中出現的新問題,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農民合作社的規范發展保駕護航。在建立健全農產品交易平臺方面,省農業廳制訂了《湖南省大宗農產品交易平臺構建方案》,主要以農產品市場為基礎,通過與南方大宗農產品電子交易中心、湖南三億農網合作,建立集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電子商務企業、超市于一體的大宗農產品交易平臺。促進稻谷、蔬菜、柑橘、水產品等大宗農產品生產基地與超市、學校對接。以馬王堆市場、紅星市場等全省30余家農產品批發市場為依托,建立了遍布全省的農產品銷售網絡;以農業生產企業為依托,建立了上千家社區農產品直銷店;與教育部門合作,組織30余家企業參加了全國農校對接等大型對接活動。省商務廳力抓農產品批發平臺、零售平臺建設,不斷完善市場信息平臺,健全農產品批發市場網絡,打造農產品流通樞紐;啟動農產品冷鏈物流網絡建設,提升農產品流通質量;推進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農產品直銷店建設,改善銷售終端,完善產銷鏈條。二是狠抓政策落實。湘政發〔2013〕34號和湘辦發〔2013〕52號文件出臺后,各職能部門迅速行動,抓好貫徹落實。省農辦加大了政策宣傳力度,加強對全省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業務指導和服務。省財政加大了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投入,并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2013年省財政用于支持農民合作社的專項資金1100萬元。爭取財政部在我省開展支持農民合作組織發展創新試點,財政部安排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專項資金10340萬元,比上年增加6640萬元,增長179%。省財政加大了農民合作社資金整合力度,嚴格規范資金管理,加強與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財政專項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資金的統籌,發揮財政杠桿作用,構建多元立體的扶持機制,引導和督促資金重點用于示范社創建、農產品質量認證、市場營銷網絡建設、標準化生產、質量監測和技術推廣,以及社員培訓等方面。同時抓好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建設,適當增加省級示范社補助標準,打造一批旗艦型專業合作社,增強輻射帶動作用,用五年左右時間,重點培育1000個省級示范社。力爭到“十二五”末,省農民合作社數量穩步增長,質量明顯提升,運行更加規范,縣級以上示范社達到5000家以上。稅務部門廣泛宣傳稅收優惠政策、加強納稅輔導、優化辦稅流程、開展執法督查,認真落實好國家出臺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國稅部門利用辦稅服務廳、稅務網站等載體,對5182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了政策宣傳,梳理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印發宣傳資料近萬份。出臺《湖南省國家稅務局稅收征管業務工作規范(試行)》,進一步規范涉稅資料、報表的報送,優化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優惠政策的工作流程。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政策執行情況檢查列入年度執法督查重點內容,認真受理農民專業合作社舉報投訴,嚴肅查處不積極落實稅收政策等亂作為、不作為、緩作為現象。地稅部門突出政策扶持,認真落實農民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制定專門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國家涉農專項扶持政策和其他可依法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提出落實措施,編訂稅收通識讀本,嚴格稅務登記制度,優化納稅服務,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加強與工商、農業等部門聯系,為農民合作社發展提供良好的稅務服務。電力部門嚴格執行電價政策,按照省物價局《關于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湘價服正〔2013〕54號)文件要求,進一步降低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用電價格,已對大規模生豬養殖業及蔬菜生產用電實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省發改委從規劃編制、政策制定、項目投資等方面加大對農民合作社的支持,全年在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方面累計投入500多萬元。省交通運輸廳認真抓好農村公路通暢工程建設,提高農村公路建設標準和農村公路通行能力,推進縣鄉公路提質改造項目,逐步解決農民群眾出行難的問題,為農民合作社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支持。省國土資源廳在安排土地整治項目時,向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傾斜;大力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規范農村土地產權管理。省水利廳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意見》,推進“3222”工程實施,即用5年時間,投入200億元,整修骨干山塘30萬口,改造小型灌排泵站2萬處,整修小型渠道2萬公里;新增和恢復小水池(水窖)2萬口。聯合相關廳局出臺了《湖南省小型農田水利資金管理辦法》、《關于認真做好村內小型水利設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的通知》、《支持和鼓勵農民參與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文件,引導和發揮受益農戶、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興修水利的積極性、主動性,逐步建立農民群眾自建、自管、自用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新機制,為農民合作社發展創造有利條件。省林業廳認真做好宣傳培訓和服務工作,加大扶持力度,安排落實中央財政資金2060萬元,重點扶持130多個農民林業合作社示范項目建設;抓好典型示范帶動,推進林業合作社省級示范社建設,在資金、項目上予以傾斜。2013年,平江縣被國家林業局確定為“全國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典型示范縣”;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加強對林業合作社的指導服務,由廳領導帶隊、處室分片包干,到點到人開展幫扶指導,并印發《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示范文本)》,指導農民林業合作社完善內部運行機制,健全規章制度。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計成立林業合作社超過2600家,其中2013年新增600余家。
三、關于***融資難問題
省政府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快農村金融發展的意見,為農民合作社發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服務。一是加快完善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增加金融服務主體。在現有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基礎上按照“一城一行、一縣兩行”的思路,即省內每個地級市城區完成一個農商行的改制整合,每個縣組建一家農商行和一家村鎮銀行的目標,推動完善農村金融體制機制建設。2013年,啟動了衡陽祁東縣村鎮銀行的籌建,督促現有村鎮銀行完成了5個鄉鎮網點建設,另有11家農村信用社實質性啟動了改革為農商行的工作。二是督促各涉農機構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大對規范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信貸支持。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了授信評級。銀監部門引導涉農機構按照“先評級一后授信一再用信”的程序,力爭把農民合作社全部納入信用評級范圍。各涉農機構推出了社員聯保、骨干社員擔保、“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等復合型貸款模式,以及拓寬抵質押物范圍等方式支持對農民合作社的靈活放貸。優化金融服務,要求涉農機構對農民合作社貸款盡可能簡化手續,加快審批流程,提高辦理效率,實行貸款優惠,幫助農民合作社及社員有針對性地選擇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瀏陽農商行小額貸款評級授信機制被中央電視臺《內參片》采用,推廣的農屋抵押貸款模式得到徐守盛書記的批示肯定。赫山聯社蘭溪信用社試點推出農村工商戶和中小企業聯保貸款得到新華社、人民日報、金融時報等中央媒體推介。株洲市作為我省首批土地流轉改革試點市,市內農合機構不斷加大對農地流轉的信貸支持。截止2013年底,我省涉農機構信貸支持農民合作社及社員32063戶,金額55.85億元;2013年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409個,其中農戶信貸產品288個,公司類信貸產品121個。三是加大對農民合作社的規范力度,為其在金融機構融資創造條件。由于大多數農民合作社尚處在初級階段,存在法人治理不完善、內控制度不健全、管理動作不規范、財務制度嚴重缺失等問題,“空殼社”、“多牌社”、“個體社”或“掛牌社”情況普遍,缺乏授信評級的基本條件,同時大部分農民合作社尚未規模化、規范化經營,沒有實現標準化的生產、加工、儲藏、運輸、銷售,整體抗風險能力弱,其主要資產集體土地、集體房屋、農機具、農產品等資產難以在市場流轉,無法形成合格的抵押擔保物。為進一步解決“融資難”問題,省農辦將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引導農民合作社加快推進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內部管理,'規范會計財務等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農民合作社信息庫,及時與涉農金融機構加強信息溝通;為更好推進金融支持創造條件。四是推動農業保險發展,促進農業保險與行業發展政策、農業產業政策和農村金融政策緊密結合。2013年1-9月,我省農業保險實現簽單保費14.83億元,為2151萬戶次農戶的農業生產提供了404.6億元的風險保障,賠付金額8.45億元,受益農戶57.6萬戶次。積極推進農業保險基層服務體系建設,為農民合作社和廣大農戶做好服務,到2013年9月全省共建成2560個鄉鎮農險服務站,40370個農險服務點,聘請了3934名鄉鎮專(兼)干,41572名村級協保員。
四、關于加強引導和服務問題
省政府各職能部門根據《關于加快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意見》,結合各部門工作,切實加強業務指導、試點示范、項目扶持、信息服務和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對農民合作社的指導服務水平。省農民合作社建設領導小組繼續保留,并根據工作需要和人事變動調整相關組成人員,及時研究和解決農民合作社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省國土資源廳繼續完善用地審批制度,對符合用地報批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加快審批速度。省農業廳將農民專業合作社骨干人員培訓作為陽光工程的實施重點,開展專業崗位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和經紀人培訓、農業專項技術培訓,全省2013年共培訓農民合作社骨干人員3.2萬人,普通社員5.05萬人。省扶貧辦將合作組織科技骨干和農技人員參加培訓納入雨露計劃實用技術培訓補助對象,依托湖南生物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懷化職業技術學院等院校,開展農村產業建設帶頭人和科技骨干培訓,提高合作社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能。全年完成雨露計劃培訓3.76萬人,其中產業建設帶頭人(含科技骨干2220人,村官1350人,中高職和一年以上勞務技能培訓、其他培訓3.4萬人。省委組織部加強基層黨建工作促進農民合作社發展,已在450個農民合作社中建立了黨組織,包括了6855名黨員社員;加大扶持力度,為大學生村官領辦、合辦、參與農民專業合作提供創業資金、技術指導、項目論證、市場信息等服務;推動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督促各市州選取部分縣市區開展好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和村民合作社的試點工作,尤其是在50個省直單位建設扶貧駐點村,大多是采取“公司+合作社+農戶”的發展模式,實現增收致富。農辦、林業、工商等部門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規,結合部門工作,推動政策出臺,引導和規范對農民合作社的管理,確保農民的主體地位,維護農民權益,共同營造推進農民合作社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