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縣級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縣級人大職權相對弱化。縣級人大常委會領導在縣委領導集體中沒有相應的位置,遇有重大問題或重要決策,只能通過列席縣委常委會或一些通報反饋制度來掌握和理解縣委意圖,很難參與決策。部分領導干部在實際工作中“淡化”了對人大性質、地位和作用的認識,形成了“人大權力說起來很大,做起來較小”的“權力真空”現象。
2.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結構和素質不相適應。在知識結構上,行政型、業務型的人員較多,懂法、懂經濟的專業人員較少。在職業結構上,人大常委會專職委員過少,兼職委員比例偏高。他們大都是本單位的業務骨干乃至主要領導,本職工作繁忙,沒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從事人大工作。在年齡結構上,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平均年齡偏大,有的還是臨近退休轉到人大工作的。
3.人才流動不合理。一是機關干部年齡偏大。不少同志都是在其他部門工作較長時間之后才調入人大機關的,存在一定程度“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消極心理,有的同志由于對人大工作的不了解不熟悉,容易產生“人微言輕、無所作為”的模糊觀念。二是知識結構不合理。目前人大干部中專業人才比例偏低,特別是法律、經濟、財會、科教等方面專業人才比較少,直接影響了常委會審議和決策的質量。三是人大機關干部交流渠道不暢,同等條件下人大干部交流提拔的較少,影響了人大機關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同時,這種出不去、進不來的局面也導致機關工作人員結構不合理,制約了人大作用的充分發揮。
二、加強和改進縣級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的對策
1.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如何加強人大的政治權威,強化權力行使是當前一個重點要解決的問題。黨對國家事務的領導主要是通過把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變成國家意志來實現的,這些法定程序就需要靠人大的具體工作來完成。這就要求人大常委會黨組必需正確理解黨的主張,并依法按程序把黨的主張變成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共識。這就要求縣級人大常委會主任能成為縣委常委會的重要一員,進入縣委決策核心,參與黨委決策。以進一步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保障權力機關意志的充分實現,從而促進人大工作的深入開展。
2.不斷優化組成人員結構素質。一是把競爭機制引入委員的選任工作。可考慮在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選舉的醞釀過程引入競爭機制。二是進一步優化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年齡和知識結構。把政治素質好、參政能力強且熱心人大工作的同志推薦為常委會組成人員。同時,還應注意吸收懂經濟、法律、管理等的優秀人才進入人大常委會。
3.切實提高人大干部整體素質。首先在干部的配備上,應多方選調政治素質高、法律功底深、懂相關科技知識、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的人到人大機關工作。其次在人才的流動上,建立靈活的用人機制,加大人大機關隊伍的雙向交流力度,一方面引進優秀的年青干部到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另一方面要努力營造向外派送干部和提拔使用干部機制。再次在素質的培養上,建立定期學習和培訓機制,加強人大相關法律法規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責任編輯:劉舒尹)
來源:麻陽人大教工委
作者:羅云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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