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修正案(草案)》23日被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繼續審議。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在京召開該法律草案提請表決前評估會。參會代表普遍認為,草案已經比較成熟,建議盡快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為軍事設施保護工作進一步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
來自6個省、市和軍隊方面的12名代表齊聚一堂,共同參加了這次評估會。
會前,參會代表們仔細研讀了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社會法室副主任陳佳林就草案的起草過程、主要內容、審議和修改情況向參會代表作了詳細說明,并就參會代表提出的一些問題作了具體解答。
在評估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滕煒介紹,對法律草案提請表決前進行評估,就是對法律草案的主要制度規范的可行性、出臺時機、立法可能產生的社會影響、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等進行評估。他特別強調,參加評估會的人員是沒有參加過這部法律起草、審議等工作的人員,目的就是保證參加評估的人員沒有先前接觸草案產生的認識、看法,沒有主觀的框框,能客觀地對法律草案進行評估,保證出臺的法律符合實際、切實可行,具有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能夠在社會生活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實現立法的目的。
參會代表認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不斷發展,軍事設施保護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對軍事設施保護法進行修改和完善很有必要。草案兼顧了經濟社會發展和軍事設施保護,明確了建立軍地軍事設施保護協調機制和相關制度,進一步完善了保護范圍、保護措施和法律責任等規定,既有軍事設施保護的基本原則,又有針對性措施,并具有可操作性。
“草案進一步體現了保護軍事設施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精神,也體現了對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重視和支持。”北京衛戍區軍保辦主任閆靜波說。
全國人大代表李丹妮指出,目前軍事設施保護工作面臨的很多困難和問題都涉及到法律制度的完善,許多人大代表對此一直非常關注。本次修改軍事設施保護法,時機非常好,希望草案盡早通過。
海軍學術研究所法律室主任邢廣梅說,我國改革到了深水區和攻堅期,需要強調法治建設。目前,軍事設施保護工作面臨一些新的矛盾,建議草案盡快審議通過,為解決這些矛盾進一步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
對于草案中的一些規定,與會代表也暢談了自己的看法。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竇力奮表示,草案對軍地軍事設施保護協調機制、軍地制定有關規劃和安排建設項目要相互征求意見等內容增加了新規定,這些規定都是軍事設施保護的核心內容,將對軍地雙方實施軍事設施保護工作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邢廣梅提出,草案增加了對邊防、海防管控設施,水域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軍用無線電固定設施電磁環境等的保護,體現了軍事設施保護的新特點和新要求,有利于軍隊開展信息化建設和執行多樣化軍事任務。
在充分肯定法律草案的同時,對于法律實施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參會代表也紛紛提出了建議。
閆靜波說,對一些危害軍事設施的行為,需要通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執法,因此,應當做好軍隊與地方執法部門的相互溝通和配合。
邢廣梅指出,草案規定了軍地在制定相關規劃和安排建設項目時要相互征求意見,實踐中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溝通,確保軍地雙方認真對待相互提出的意見。此外,她認為,在做好軍事設施保護工作的同時,也要通過產業轉移、就業安置等方式解決群眾的生計問題,從根源上減少糾紛。
河南省中牟縣副縣長任程偉表示,應在實施辦法中進一步細化軍事設施保護機構的職責和工作機制。
參會代表還建議,為了確保修改后的軍事設施保護法的實施效果,應及時完善有關配套規定。此外,還要加大法律宣傳力度,以便使法律得以順利貫徹實施。(責任編輯: 劉舒尹)
來源:法制日報 2014年6月26日
作者: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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