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話的生命在于實事求是,是什么說什么,不夸大,也不縮小。按常理,講真話容易,講假話難。講真話,一是一,二是二。可為什么有人還要說假話呢?無非是因為在不愛聽批評的人面前,說真話比說假話更難。而作為代議機關,處于相對超脫地位的人大,憑什么就不能說真話?
人大是權力機關。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正是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來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力,這種地位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
人大是監督機關。國家的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人大監督是最高層次的監督,它通過運用執法檢查、工作評議、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手段對權力的運行進行監督,防止權力的濫用。
人大更是民意機關。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都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人大通過各種方式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積極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充分集中人民群眾的智慧,以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為了鼓勵說真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75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地方人大代表和全國人大代表一樣,擁有言論豁免權和表決豁免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在人民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
近些年來,老百姓到人大機關上訪反映問題的日漸增多,這一方面表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日益深入人心,為人民群眾欣然接受;另一方面也襯托出老百姓對人大機關的信任,寄希望人大能夠使問題得以妥善解決。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人大處在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第一線,人大的地位也越來越突出。古人云: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況乎當今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
人大的特點和工作性質,決定了人大要講真話,堅持實事求是。這是因為人大是民主的殿堂,是人民的代言人,是為人民履職行權的權力機關。人大的一切來之于民,必須要還權于民、為民做主,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標志,就是人大要真正成為人民的代言人。人大不說真話是失職,就是瀆職。對此,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作為國家權力機關主體的各級人大代表們,應當邁開雙腿、撲下身子,多下基層、多深入實踐,多到群眾中去,只有這樣,才會了解真情況,發現真問題,由表及里,去偽存真,講出震耳發聵、擲地有聲的真話。誠然,人大不能僅僅停留于講真話上,在講好真話的同時,人大還要監督推動“一府兩院”真抓實干,整改落實,取得實效,從而讓最廣大人民群眾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際利益,讓全體民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這才是人大要講真話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責任編輯:陳柳)
來源:原創
作者:曾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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