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揮主動對接作用,讓人民群眾滿意。立案信訪工作既要發揮立案信訪職能的司法作用,更需要主動與農村基層組織、人大代表及群眾相互溝通,盡量讓群眾和人大代表對法院立案信訪工作感到滿意。今年以來,干警們在完成日常立案信訪工作任務的同時,盡力抽出時間開展走訪基層群眾活動,主動與鄉鎮、村(居)委會干部和人大代表及群眾聯絡情感,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各地的人文文化底蘊、風土人情,與基層干部、人大代表和群眾零距離溝通,培養與人大代表和群眾的思想感情,掌握各地實情,了解基層組織和群眾的思想動態,以此指導法院的立案信訪工作,讓立案庭更好的為民司法。
2、發揮零距離法律服務,提升處理矛盾糾紛的司法能力。立案庭積極主動與縣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領導聯系工作,為其提供零距離的司法服務,不斷提升領導的司法能力和解決矛盾糾紛的水平。及時了解各部門單位和鄉鎮村(居)委會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引導其采取合法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支持各鄉鎮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幫助解決困擾基層組織的疑難問題,讓基層組織和群眾實實在在的感受到司法服務的重要性,真正讓縣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村(居)委會對法院立案信訪工作感到滿意。
3、發揮立案訴前聯調職能作用,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糾紛。我縣各鄉鎮均成立了化解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法院、司法局、信訪局將三大調解之間的對接具體化,出臺了相關文件,分別成立了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指導委員會,形成三大調解聯合互動的工作機制,彰顯了調解工作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的作用和魅力。立案庭在受理疑難復雜的案件前,十分注重源頭治理工作,主動借助基層組織的聯動平臺作用,落實法官聯人大代表、法官聯警官、法官聯村居官的多頭聯絡機制。發揮訴前聯調的職能作用,采取發法院訴前委托聯調函的形式,主動委托專門的行政單位、鄉鎮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會聯動調處矛盾糾紛,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糾紛,力促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今年以來,立案庭發揮訴前聯調的職能作用,受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案件12件,立案訴前調解案件12件,委托聯調復雜疑難案件6件。(責任編輯:劉舒尹)
作者:劉建清 鄧國軍 黃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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