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權。自立法法和監督法出臺后,尤其是2008年3月《湖南省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實施后,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的安排部署,啟動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穩步推進備案審查工作,并已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結合工作實際,從縣級人大常委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開展情況來看,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筆者認為,有待在以后的工作推進過程中,認真探索和加以解決。
一是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重要性需進一步提高。當前由于基層有的同志在思想上存在模糊認識,認為備案審查工作可有可無、無關緊要、無足輕重,致使部分基層人大的工作被動,仍主要停留在備案應付層面,沒有有效地開展實質性審查。對此,應提高認識,明確備案審查不僅僅是1、2名備案審查工作人員的事情,而是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工作,是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職權,是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的需要。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不但是現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而且是促使國家機關依法辦事,保障憲法和法律正確實施的需要,是堅持黨的領導,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需要,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要。
二是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范圍需進一步明確。瀏覽《立法法》、《監督法》、《湖南省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等法律法規,就縣級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的規范性文件范圍而言,主要是指政府的決定、命令和人大的決議、決定等。即縣級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室向社會公開發布的決定、命令以及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文件;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及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作出的決議、決定。在實踐中,政府作出的決定、命令都很少,大量的是以決定和命令之外的“紅頭文件”形式出現。如“辦法”、“規定”、“通告”、“意見”等,但與決定和命令一樣具有普遍約束力,這些是否屬于審查范圍沒有明確,使備案審查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據。此外,對于應由政府公布的規范性文件,有的以黨政聯合發文的形式公布,有的出于部門利益考慮,以政府工作部門名義發文公布,使這些規范性文件游離于人大監督之外,規避了人大常委會的審查和監督。基于上述情況,建議省人大常委會可否適時出臺有關細則,對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范圍及標準進一步明確。
三是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機構和隊伍建設需進一步加強。從目前地方縣級人大常委會機構和人員現狀看,由于機構編制局限等因素制約,縣級人大常委會具體從事備案審查工作的同志普遍為兼職人員,要么掛靠在內務司法工委,要么掛靠在常委會辦公室,且輪換頻繁,工作缺少連貫性。有的即使設立了專門審查機構,因人員配備不足,精通法律的人才少,與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的要求還不相適應。同時,就目前縣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知識、專業、精力等情況看,切實履行好日益繁重的備案審查工作職責還有一定難度。對此,建議省人大常委會通過恰當途徑從組織機構、人員力量上加以保證,使縣級人大常委會設立專門審查機構,配備相應專業人員,專門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同時,多組織舉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業務培訓班,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業務交流、學習培訓,不斷提高縣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及備案審查機構工作人員的法律水平和綜合素質。(責任編輯:劉舒尹)
來源:原創
作者:曾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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