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大內司委要求,檢察院首先采取了自查,從2012年以來,開展執法規范化建設進行了總結:(一)實行執法辦案預警評估機制;(二)對辦案過程實行全程監控;(三)不斷深化檢務公開,明確了60%的不捕、不訴案件進行公開聽證的規定;(四)完善考核考評機制,實行獎優罰劣;(五)加強隊伍規范化建設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把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工作設想作了匯報。
人大常委會內司工委接到檢察院的自查報告后,組織縣人大代表到縣檢察院開展調研,重點是對當前檢察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一是思想觀念有偏差;少數干警執法觀念陳舊,沒有樹立正確的人權觀、執法觀,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序,重口供輕證據,片面追求辦案數量、辦案力度,思想觀念陳舊。二是執法能力欠缺;少數干警對法律法規研究不夠,以致在執法過程中,存在隨意性的問題。三是落實措施不到位;部分干警對上級檢察機關出臺的促進規范執法的舉措和要求理解不夠,認為會束縛辦案進程,只是表面應付,致使措施沒有全面落實到位。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調研組提出了以下整改建議:一是積極投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樹立”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理念,加大規范執法觀念教育,逐步實現由剛性執法向理性執法轉變。二是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提高規范執法的能力建設;選擇因執法不規范引發輿論炒作或者群體性事件等方面的案件,深刻剖析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危害。三是強化規范執法行為的監督,鞏固執法規范實效;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另一方面,又要強化檢察機關內部監督,發揮檢察機關紀檢、監察作用,對自偵活動、不捕、不訴、不立案、撤案和變更強制措施、變更罪名等行為,進行監督。嚴格落實獎懲措施,不斷提高規范執法水平。(責任編輯:劉舒尹)
來源:宜章人大
作者:曾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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