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前要走好三步“棋”,把群眾的心意摸準
其實質就是把審議的決定權交給人民群眾。要堅持走好精選議題、調查研究、預審報告三步棋,夯實審議基礎。(一)精選議題。審議議題是人大常委會履職的核心,要努力實現審什么、不審什么都由人民群眾作主,由人民群眾決定,確保群眾真正關心的議題能夠得到重視。要建立健全真正民主、科學的人大常委會議題征集、確定機制,重點是兩個方面:一是廣泛征集,統籌安排。人大常委會首先要根據《監督法》所規定的監督工作的六個方面,在通盤考慮上級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安排的基礎上,積極向人大代表、鄉鎮人大、社會公眾廣泛征求常委會議題,并在此基礎上擬定年度監督工作計劃。二是媒體公示,精心選題。年度監督工作計劃初步確定以后,就要通過各種形式,各種渠道,向社會公開,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可以探索建立年度監督工作計劃隨同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一并提交出席人大會議的代表審議的機制,真正把監督什么的決定權交給群眾。
(二)調查研究。目的在于真正了解人民群眾的所想、所求、所盼。只有深入開展對議題的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資料,審議發言才能有理、有據和有效,才能取得對“一府兩院”監督的發言權和主動權。為保證會前調研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要注重把握“三個度”。一是角度。立足于人大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把調研工作的重點放在對策研究和發展趨勢研究上,督促、支持“一府兩院”改進工作。二是廣度。區別不同情況采取不同形式,對某方面工作的整體情況要充分了解掌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三是深度。對代表性和專業性強的重點問題,調研前進行專業知識培訓,并邀請專業人士參與調研,保證調研抓住重點,所提意見建議科學可行。
(三)預審報告。調查結束后,在常委會會議召開前,把要審議的報告及相關資料提前發給常委會組成人員進行預審。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也可以組織部分組成人員或專門委員會,進行預審。在預審中,要注重把工作的“點與面”結合起來。點,即是專項工作報告中所明確的重點、所取得的成績;面,即是在調查研究過程中,所征求到的人民群眾對此項工作的意見的綜合。相對于“點”而言,“面”更能客觀地反映實際情況。要通過預審,進一步提煉好在人大常委會正式會議上所進行的審議發言。
二、會中要做到三個“字”,把群眾的心思講透
在審議中,問題找的是否深刻,建議提的是否科學可行,決定著審議質量的高低,也決定著群眾所關注的內容能否得到真正的重視,所反映的問題能否找到真正的解決辦法。這實質上要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當好群眾的“喉舌”,將審議的“麥克風”交予人民群眾。
(一)要“準”。一方面,就是要全面、準確、客觀地將調查研究階段所聽到的群眾的意見與想法原原本本地反映出來;另一方面,對所審議的專項工作,也要做出準確的、客觀的、公正的評價。是什么,就講什么,有成績,要充分肯定;有問題,也不能遮遮掩掩,繞道而行。要敢于道明真相,敢于直面問題,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以此來警醒有關部門,推動相關工作,維護群眾利益。
(二)要“透”。審議時,也不能僅僅滿足于就事論事,滿足于提出具體的個案。要在擺事實的基礎上,更深一步地進行探索與思考,善于從單獨的、碎片化的意見中,找出共性的、深層次的原因,使群眾的意見,能夠通過人大常委會這一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審議,上升為全體人民的共同意志,以利于從根本上、制度上、長遠上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議題,比如涉及財務收支、專業技術等方面的議題,人大常委會在審議過程中也要善于借助“外力”,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發表意見。
(三)要“實”。主要是指提出建議要實,要能夠真正促進問題的解決。當前,我們正處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堅期,各種矛盾錯綜復雜。對有些問題,各個不同的社會階層、不同的利益群體有著不同的利益訴求;對有些工作,群眾的愿望、政策與法律的要求、實際工作中的現實情況相互之間還存在差距。針對對這些情況,人大常委會在審議時不能只喊空洞無物的口號,提不切實際的要求,而是要緊密結合實際,統籌各方意見,提出切合實際、科學可行的建議。
三、會后要嚴把三道“關”,把群眾的心愿抓實
把群眾關注的問題落到實處,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重要環節,也是人大審議能否夠取得實效的關鍵。在會后嚴把三道“關”,可以促進群眾關注問題的有效落實。
(一)交辦關。交辦審議意見,實質上就是將人民群眾的意見,經過人大常委會的集中審議以后,變成國家權力機關的意志,再交付給“一府兩院”進行處理。要堅持“凡審必決”,凡是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議題,適宜作出決議決定的,要作出決議決定;不適宜的,都要形成書面的審議意見,交“一府兩院”處理。交辦審議意見,可以分為兩個步驟。一是口頭表態。每個議題審議結束,由“一府兩院”在常委會會議上當場進行口頭表態,簡要闡述初步的落實方案。二是集中交辦。以交辦會的形式下發審議意見書,進行面對面進行交辦。
(二)督辦關。人大督辦,實質上就是檢查督促“一府兩院”是否真正重視人民群眾通過人大反映的意見,是否真正解決了人民群眾的反映的問題。常委會要把審議意見的督辦,作為人大常委會議審議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強化工作責任,加大工作力度。要建立對口督查與再次審議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對“一府兩院”落實審議意見的情況,可由對口聯系的專門委員會或工作委室負責日常的督查,掌握辦理工作進度;常委會要在審議意見中所明確規定的時限內,專題聽取有關機關處理審議意見的情況匯報,并再次進行表決測評,對辦理情況“不滿意”的國家機關負責人,要依法進行問責,通過強化責任來提高審議意見的辦理實效。
(三)反饋關。及時反饋,實質上關系到對群眾的意見,是否真正做到了事事有答復,件件有回音,歸根到底,是對人民群眾的感情問題、態度問題。審議意見落實情況的反饋,是人大審議過程的延伸,審議內容的深化,也是提高審議質量的關鍵環節。要建立健全審議意見辦理反饋情況的工作機制,人大常委會要通過印發公報以及在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上公開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公眾公開人大監督工作的情況,使人民群眾及時了解到自己所提出意見的處理情況、所關注工作的開展情況。 (責任編輯:劉舒尹)
作者:劉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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