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在開展教育實踐活動中切實強化監督支持
議題選擇要以民意為基礎。議題的選擇是做好人大監督工作的前提基礎。從以往工作經驗發現,議題選擇的好,監督的效果也好,議題選擇得不好,監督難出效果。過來我們在監督議題的確定上僅停在人大“內循環”,基本是由委室建議、主任會議審定、常委會通過三個程序確定,確定的監督議題是不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期盼的,還不能完全肯定,民意成分不多,主觀喜好偏重。個人認為監督議題的確定,要經過從群眾參與的外循環到人大審定的內循環的過程,議題才選得準、選得好,才最符合群眾的要求。這個外循環可分三步走:一是在人代會前2個月,充分利用電視、人大網及政府門戶網站等媒體,廣泛征集社會各界對年度人大監督工作的建議意見,二是將征集的意見歸納整理,在年底的人代會上交由全體人大代表初選,三是會后由人大常委會領導帶領相關委室人員走訪“一府兩院”及政府成員單位,將代表初選結果與部門充分交換意見,深入溝通協調。這個外循環可以使人大監督議題既貼近實際、體現民意,又與“一府兩院”的重點工作有效銜接。
監督內容要以民生為重點。一直以來,我們人大監督始終堅持把民生作一個重點,今年的工作要點中的學前教育、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都是當前我縣突出的民生問題,常委會將其作為監督內容,就是在監督中貫徹了群眾路線。值得強調的是,民生問題涉及領域很廣,人大監督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每年要堅持把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民生問題作為監督重點,對群眾“最盼”、“最急”、“最怨”的問題開展監督,要通過監督找原因、提建議、定舉措、促整改,著力解決好廣大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
調查研究要以民聲為依據。“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監督調查一定要深入到群眾中去,聽取民眾呼聲,才能看到工作的實際情況,才能采集到原汁原味的、不帶水分的民意。過來,我們的監督調查由被監督對象陪同,分片區組織代表、群眾開展座談,在調查對象上雖有一定的廣泛性,但由于有被監督對象的參與,代表發言不肯講真話、不敢講實話,導致調查到的情況比較片面,甚至失真。今年的評議調查和任后監督調查情況是否深入,因為參與不多,還不是很清楚。從貫徹群眾路線出發,應多搞背靠背調查,多聽普通老百姓的聲音,要明查和暗訪相結合,暗訪多于明查,調查才得準,監督才得實。
審議發言要以民利為主線。常委會的審議發言,一定要圍繞涉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的問題實話實說,既要講問題,還要分析問題的原因和實質,要不怕得罪人,較較真,紅紅臉。以往常委會審議發言評功擺好的多,直言不諱的少,有的講問題避重就輕、點到為止,怕得罪人,有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與群眾路線的要求存在差距。
監督效果要以民調為標準。“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府兩院”按照黨委的意圖做了一些具體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進行了監督,究竟做得怎樣?監督的效果如何?人民群眾最了解、最關心、最有發言權。監督之后,人大常委會工作還要沉下去,對部門整改效果情況再次聽取群眾意見,把群眾滿不滿意作為檢測監督效果好壞的標準。要收集和運用好群眾意見,把群眾對整改的意見進行反饋和公開。收集意見的方式可以多樣,既可電話征集,也可以將人大本年度監督對象、監督效果(按好、較好、一般、差劃分四個等級)不足之處制定意見征求表,在年底征求政府工作報告時一并向代表征集意見,并征集意見統計情況在代表會上予以通報。
二、要在開展教育實踐活動中努力發揮代表作用
代表由人民群眾選舉產生,來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務于人民。代表積極履行職務的實踐,其實質就是密切聯系群眾、著力為人民服務的過程。發揮代表作用就是走群眾路線。人大常委會要立足代表工作實際,引導、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發揮好代表“議政”作用。會議期間,常委會要組織好人大代表認真審議各項報告,提出議案和建議、批評和意見,積極表明自己的政治主張,依法自主履行代表權力。閉會期間要引導好代表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針對群眾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政府部門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順民心、合民意的批評意見。同時,還要認真辦理好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努力提高辦成率,讓代表說話管用,保障代表參政的實效性。本屆以來,常委會在辦理代表建議上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出臺了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有關規定,實行了重點建議重點辦理等有效方式,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辦成率不高、二類建議后續跟蹤監督不到位等問題。
發揮好代表“監督”作用。認真開展代表小組活動,組織代表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在本區域開展監督問效,通過代表的集體監督,督促政府工作不打白條、不搞拖欠,不以點代面、以偏概全。特別對《政府工作報告》做出的承諾,要一件一件督落實,對承諾工作不落實的,要作為問題列入下年度政府工作報告,由分管領導向全體代表作解釋說明。過來,我們代表小組活動開展不是很理想,代表集體監督的威力沒有現顯出來。同時,還要積極組織代表參加常委會開展的執法檢查、代表視察、工作調研等活動,指導和規范代表依法按程序監督。
發揮好代表“橋梁”作用。人大代表上接黨委、政府,下聯人民群眾,是黨委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一方面,要通過各類會議、培訓學習,使代表準確掌握黨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保障代表做好“上情下達”;另一方面,要通過開展代表述職活動,促進代表密切聯系群眾,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關注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辦實事、出實招、諫真言,督促代表做好“下情上傳”。今年,汪主任提出開展“雙聯”活動,就是要進一步發揮代表“連心橋”作用,使人大工作“接地氣”。
發揮好代表“表率”作用。人大代表有廣泛的群眾基礎,一言一行在群眾中有良好的表率作用。常委會要以創先爭優為活動為載體,鼓勵和激發代表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帶頭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斷增強法律和法治意識,自覺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法規,大力推進“一化四建”,在各條戰線上爭當帶頭人。同時,加強對代表的監督管理,對群眾意見大的個人代表、占位不履職的啞巴代表、嚴重影響形象的劣質代表,依法予以罷免或撤銷代表職務。
三、要在開展教育實踐活動中全力做好信訪督辦
信訪工作是人大了解民情、暢達民意、關注民生、維護民權的重要渠道,體現了人大工作的人民性。近年來,隨著人民群眾法制意識的增強,人民群眾向人大表達參政議政的意愿,反映對“一府兩院”工作的意見建議,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對司法機關司法不公提出申訴,要求維護自身權益的來信來訪日益增多。過來,我們人大信訪工作取得了一定實效,但仍然需要加強和改進,重點是三個方面:一是在建章立制抓落實上下功夫。建立并落實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主任接待日制度等制度,以完善制度來規范信訪工作。二是在創新方式強化責任上出實招。辦理好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以及上級人大的交辦轉辦信訪件,是人大機關黨員干部和全體工作人員的責任,也是對人民群眾的一種感情。對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和困難,我們都要設身處地的為他們著想,都要要法律政策范圍內千方百計予以解決和督辦。對于符合條件的及時辦,有困難的創造條件辦,不符合政策要求、法律規定的,做好解釋工作。三是在強化督辦落實促和諧上見成效。人大信訪監督都是個案,不一定具有普遍性,但一定要保障公平性。建議常委會每年抓一至兩件信訪個案,特別是涉法涉訴的個案,組織專門人員開展調查,對反映屬實的,常委會要以正式的文件督促一府兩院相關部門辦理,并限時報告辦理結果。使人大信訪工作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應,以實際行動贏得群眾的信任和擁護。(責任編輯:劉舒尹)
來源:辰溪縣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作者:劉建明 黃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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