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爸是人大代表,我可以偷窺偷拍女生洗澡”到“我是人大代表,別說湖南省,超出湖南省范圍,我誰都不怕”;從湖南省幾起人大代表、企業家非正常死亡,到人大代表、企業家累累涉嫌非法集資跑路;從衡陽市人大代表賄選到陜西人大代表、官員聚眾賭博等社會現象,不難看出,各級人大代表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影響到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為了更好地履行代表職責,實現“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初衷,人大代表需要經常對照“三面鏡子”找差距,查不足,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常照法律之鏡,以法為鏡正己身。法律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行為準則,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作為人大代表首先要敬畏法律,敬畏法律就要加強法制意識,要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法律的約束之中和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下。別外,人大代表要精通《代表法》,精通《代表法》方能照好法律之鏡,使自己的影子始終堂堂正正。人大代表確實享有言論免責權和人身特別保護權,但不是法外特權,不能無限擴大。憲法和法律均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將受到追究。人大代表要認真對照法律這面“鏡子”,看自身是否在法律框架內活動,法無授權不可為,要依法行使好自己的職權,不負選民重托、不負群眾期待。
常照群眾之鏡,以民為鏡知得失。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大代表為民代言的好壞,人民群眾往往最有發言權。人大代表來源于人民群眾,分布于政屆、科研、工商、農村生產一線等各個屆別和階層,與人民群眾有著天然聯系的獨特優勢。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是聯系政府和群眾的橋梁,人大代表密切聯系人民群眾,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屬性,是發揮代表作用的重要前提。所以代表工作行不行,群眾認可不認可,人大代表要經常深入到群眾這面“鏡子”中去,只有用群眾這面“鏡子”經常照一照,才能發現群眾的熱點和難點問題還有多少沒解決,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還有多少沒提交,我們的代表工作離群眾的滿意度還有多少差距和不足。
常照職責之鏡,以責為鏡當自勉。職責是代表履行好義務最起碼的要求,我國各級人大代表基本上能根據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認真執行代表職務,在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發揮著越來越重大的作用。但是,還是有一部分人大代表在其任期內未能認真履行好代表職務,有的不認真參加人大會議和代表小組活動,有的沒有沉下去和群眾打成一片,提不出科學合理的批評、意見和建議,成為典型的“會議代表”和“啞巴代表”,影響了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職能的正常發揮,影響了人大代表在廣大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公信度。人大代表要經常對照職責這面“鏡子”,看自己是否真正深入到群眾中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是否真正做到“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只有用責任之鏡經常照一照,才能進一步把人大代表的工作做實做細做好,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促進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責任編輯:陳柳)
來源:溆浦人大
作者: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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