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審議調查從“寬”,就是要拓寬審議調查的內容和范圍。審議調查不能局限于被審議單位及其工作,一些綜合職能部門和與之相關的部門及其工作同樣是審議調查的內容和范圍,而是十分重要的調查內容和范圍。如審議檢察工作,可以通過調查財政的國家行政賠償,發現檢察機關辦案質量中的問題。審議教育工作,可以通過調查紀檢、監察機關的案件,發現教育內部管理和師德教育中問題。實踐證明,審議調查的內容和范圍拓展得越寬,反映被審議單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愈加就客觀、翔實。據筆者了解,近幾年,人大常委會工作審議調查反映出來的問題,不少是通過拓寬調查內容和范圍得到的。如去年,在審議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工作中反映出來的一些嚴重違規建設項目就是通過調查信訪局和“12345”縣長熱線辦公室及其接訪工作了解到的。今年,在審議電力工作中反映出來的重大供電安全隱患問題,則是通過調查安監部門及其執法工作掌握到的。
所謂的整改落實從“嚴”,一是交辦要嚴肅。審議意見形成后,人大常委會應及時組織召開交辦會進行交辦。交辦會由人大常委會領導和調查組人員組織,被審議單位的班子人員和中層干部須到會聽取意見,切忌不組織召開交辦會而草率交辦。據了解,一些被審議單位往往以日常工作忙為由,沒有按照人大常委會的要求,組織班子人員和中層干部參加交辦會,從而使交辦的嚴肅性大打折扣。二是督辦要嚴密。審議意見交辦后,審議調查組要定期進行督辦。通過聽取匯報,組織開展人大代表視察等多種形式了解被審議單位對審議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提出進一步整改落實的建議批評意見。根據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工作審議的經驗,筆者認為,定期督辦不得少于3次,且須將其列入人大常委會的月工作計劃。實踐證明:定期督辦的次數越多,整改落實的效果就越好;反之,效果就欠佳。三是測評要嚴格。測評前,審議調查組要認真對照審議意見進行實地察看,逐項核實整改落實情況,不能只聽匯報,不看現場。與此同時,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撰寫關于整改落實情況的調查報告,避免文過飾非、言過其實,只講成效,不講問題。測評時,每位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切不可憑感情和意氣行事,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投好自己神圣莊嚴的一票。測評結果要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責任編輯:劉舒尹)
來源:東安人大聯工委
作者:郭軍林、文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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