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上
唐會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的要求,我向各位領導匯報我的簡歷、擔任省審計廳廳長以來的工作情況以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我出生于1955年11月,湖南澧縣人,湖北財經學院(中南財經大學)畢業,經濟學學士。參加工作后在財稅部門工作八年。1987年11月調入省審計局工作,歷任副處長、處長、省審計事務所所長等職。1992年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審計師職稱,1997年被評為高級會計師。1997年1月,經過公開選拔,任省工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1998年7月調任省審計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00年4月任省審計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2005年10月任省審計廳黨組書記,2005年11月在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被任命為省審計廳廳長,2008年4月繼續任命為省審計廳廳長。2006年10月在省第九次黨代會上當選為第九屆省委委員,2011年11月在省第十次黨代會上當選為第十屆省委委員。
擔任省審計廳廳長近八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人大常委會的支持監督下,我與班子成員團結協作,帶領全廳干部職工扎實工作、開拓進取,推動我省審計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省審計廳先后獲得省直機關文明單位、省級文明標兵單位、全國文明單位等20多項榮譽稱號,連續四年在省委、省政府績效考核中位居前列,連續六年被評為全省反腐倡廉建設先進單位。特別是從2006年底開始,我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首創審計權能“四分離”管理模式,得到了審計署的充分肯定,新華社《國內動態清樣》內參、《人民日報》、《法制日報》、《中國紀檢監察報》等先后進行了報道和推介,目前這一管理模式已在全國審計機關予以推廣。同時,我還積極推行審計成本控制,建立了以審計組為單位的預算有約束、執行有標準、決算有考核的成本管理體系;全面實行外勤經費自理,嚴格執行審計紀律“八不準”,割斷審計機關與被審計單位的一切經濟聯系;推行“1+N”審計組織模式,整合審計資源,實現一項審計多項成果;實行審計項目集中審理制度,所有審計項目都通過審計業務會議集中審定;實行審計整改集中督查制度,對審計查出的問題,由專門機構、專門人員實行集中督促整改。這些舉措,對于提升審計效能、防范審計風險、加強審計機關自身建設均起到了較大的促進作用。近幾年來,每年省級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報告及整改報告,都在《湖南日報》進行了公告,受到省人大和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當然,我也深知,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當前審計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審計任務重與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現代審計技術的推廣運用在地區之間還很不平衡,審計工作質量仍需進一步提高。這些都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大力氣加以解決。這次省長提名我為省審計廳廳長人選,這是對我的信任,我深感責任重大、使命光榮。我誠懇接受省人大常委會對我的挑選。提名如獲通過,我將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不斷加強學習。當今時代是知識經濟時代。學習不僅僅是精神追求,更是擔負黨和人民賦予重要責任的需要。我將進一步加強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的學習,進一步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執政能力,使自己在工作中能更好地開拓視野、啟迪思維,更好地把握全省審計工作大局。同時,虛心向實踐學習,向審計一線的同志學習,注意發現和學習審計人員在實踐中創造的新經驗、好做法,使審計工作更加貼近我省改革發展實踐,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
二是努力開拓創新。圍繞科學發展的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線,進一步增強宏觀意識、質量意識、創新意識,切實加大審計監督力度,更好地發揮審計工作在維護財經秩序、促進宏觀調控、加強廉政建設、推進依法治省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堅持監督與服務并重、依法審計與實事求是并重、揭露問題與完善體制機制并重,進一步加強審計成果開發,強化審計整改,著力發揮審計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全力服務國家治理。
三是嚴格依法行政。審計機關作為專門的經濟監督部門,理應在依法行政方面作出表率。我將堅決貫徹執行憲法和法律法規,把依法行政作為基本理念和行動準則,落實到各項審計工作中。在審計機關20多年的工作經歷使我深深認識到,審計工作的每一步發展都離不開人大的關心與支持。我將自覺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認真聽取和辦理人大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積極配合省人大常委會開展審計執法檢查,切實落實好省人大及其常委會交辦的各項事宜,并負責任地進行答復和匯報。
四是堅持勤政廉政。努力做到說實話,辦實事,出實招,求實效,勤勉負責,扎實工作。時刻保持清醒頭腦,模范遵守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規定,決不用人民賦予的權力謀取私利。帶好班子,管好隊伍,自覺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集體智慧和整體力量,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全省審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以上匯報,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