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4月26日訊 我省對實驗動物的管理將越來越規范。從2012年5月1日起,《湖南省實施〈實驗動物管理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明確規定生產使用實驗動物必須辦許可證,違者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予以處罰。
實驗動物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其質量控制直接影響生物醫藥研發,影響食品、藥品、化妝品等產品的安全性評價結果,影響醫學研究、環境監測和教學示范等,其具有人畜共患病的特性,還可能引發公共衛生安全問題。一直以來,我省沒有出臺相關地方性法規,管理力度有限。據不完全統計,全省從事實驗動物生產、使用的各類組織和個人有100多家,國家實施實驗動物許可證制度10年來,省科技廳僅向省內30家申請單位頒發了38個實驗動物許可證。
《辦法》在國家《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基礎上,更加明確地對實驗動物許可證管理進行了規定,對實驗動物的生產和使用要求、從業人員資格、生物安全管理、動物福利等方面進行了規定,還特別對教學用實驗動物的管理進行了規范,是一部較為完善和可操作的實驗動物管理規章。如針對實驗動物生產和使用許可證申請,省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辦法》還規定,實驗動物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應當制定實驗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發生實驗動物疫情,實驗動物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隔離、消毒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擴散,并報告當地獸醫主管部門或者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省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發生人畜共患病疫情的,還應當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稿源:湖南日報
責任編輯:陳柳
來源:湖南人大網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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